文学可以比较吗?
2006-10-14 星期六
每年一度的诺贝尔文学奖作为例子。它也让我想谈一下关于文学的比较问题。文学比较不是比较文学。文学比较是直接把作品拿来比较高下,这个是很牛劲的。
无论在哪一个领域,都避免不了比较。从日常生活中,要比较。在学习上,要比较。在工作上,要比较。大到国家竞争力也要比较,诺贝尔奖评委也在忙着比较。那么,文学可不可以比较?
比较需要前提条件吗?有人说,比较要在同质同类的层面上才能比。那什么样的才是同类同质?
我的主张是,作品不能简单地比高下,例如把《西游记》跟《哈里波特》放一块比,这个是很难比较高下的。因为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文学。诺贝尔文学奖有一个最基本的特点,就是死去的人无法参与,首先把范围限定在活着的人里面,限定在一个时期里面。
尽管如此,这个比较还是要再限定下去。活人里面,就能比较吗?例如把金庸和古龙的小说放一块比,他们写的不仅都是小说,而且都是所谓的武侠小说,但我们发现就是这样的比较都是莫衷一是。况且,有时候我们认为是同质同类的事物,有一天会发现他们并不是这样。例如,马克思和恩格斯,例如老子和庄子。他们是不同质的。
诺贝尔文学奖所评选的作品也是在某一个尺度上比较,诺贝尔本人关于文学奖的标准是:“在文学方面创作出具有理想主义倾向的最杰出作品的人。”理想主义倾向,而不是现实主义作品了。这是他的遗嘱,但这个尺度也是在变化的。不仅包括纯文学,而且包括在形式和风格上具有文学价值的其他文学作品,例如罗素写的《西方哲学史》、邱吉尔写的《二战回忆录》,都曾获诺贝尔奖。
所以,没必要把诺贝尔文学奖作为惟一的标准,因为它是具有某种倾向性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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