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元广告首次落户草根博客 法律尚空白
有网友向新民网爆料称,国内知名网络社区——天涯社区的一草根博客近日直接和一家汽车厂商签约,以一年3万元的条件在博客中刊登汽车广告。经新 民网对多方的调查发现,目前国内法律法规对此类行为尚未作出明确的规定和制约,而博客主人、广告商以及作为博客托管商的天涯等方面,均对此持欢迎和探索的 态度。但另一方面,国内IT业界则认为这种博客赢利方式难成大气。
博主:我应该是第一个拉到广告的草根博客
新民网通过网友提供的线索找到了这个名叫“天涯大盗”的博客,打开博客,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头图下方右侧与视线平行处的一个方形汽车广告图片。 广告图片直接链向汽车产品的官方网站。再看博客中的其他内容:博主以一幅几米漫画风格的图片作为头图,博客置顶处左端标注“天涯大盗”的博客名,中间写有 “原创博客/坐姿要正直”。新民网调查发现,该博客于2005年11月开张,迄今总点击量已超过250万。博客的内容广泛,从哲学散文到讨论博客发展赢利 问题等。
新民网随后与“天涯大盗”的博主取得联系,根据博客主人提供的信息,他名叫陈琛,江苏人,从事编辑方面的工作。据陈琛介绍,“天涯大盗”中的汽 车广告于3月22日正式推出,签约时间1年,为此广告投放者给予他3万元的报酬。
“据我所知,草根博客都没有直接拉到广告的。”陈琛表示,目前很多想要投放广告的博客大多通过参加Google Adsense等广告联盟,但由于存在中介,因此载有广告的博客可以分到手的利润就相当少了。而“名人博客是我们(草根博客)无法复制的”。在广告推出的 第二天,陈琛在博客中撰文建议其他网友效仿自己的做法:“最好的做法就是直接和商家签约,不通过任何中介。一定要按照时间来付费,不要靠点击。”
陈琛计划在自己的博客中再加2个广告,对于广告的内容和形式不加限制。“只要合法就行了。”但他坚持自己决不是为了赢利而开博客,认为自己的博 客属于“思想博客”,但同时他表示对于博客的规划他还没有具体的想法。
由于陈琛的博客空间归属权属于天涯,当新民网问是否担心广告代码会被天涯方面拦截时,陈琛称已获得天涯方面的允许。
广告投放商:我们看重成本、点击量和投放人群
新民网随后联系到在“天涯大盗”上投放广告的南京汽车集团无锡新跃进汽车分公司(简称:南汽新雅途),市场营销部经理熊仲黎表示,是他们无意中 发现并主动联系陈琛促成广告合作,而且期间公司未与天涯方面交洽。南汽新雅途表示,尝试这种新型广告投放方式主要出于点击量、投放人群和成本三大方面的考 虑。
熊仲黎告诉新民网:“我们考虑到博客的受众大多是30岁上下的人群,与购买汽车的潜在人群正好符合,我们的方针是,谁的点击率高,我们就选 谁。”
另外,他坦言,虽然之前也曾考虑过去新浪等国内一线博客旗下的博客投放广告,但是因为成本过高,公司最终选择在草根气息浓郁的天涯博客上投放广 告。他说公司计划用一年的时间评估这种博客广告投放方式的可行性。
据熊仲黎向新民网介绍,公司以合同的形式对“天涯大盗”博客的点击量和内容进行了约束。陈琛不可在博客中发表不利于广告内汽车产品的内容。另外 熊仲黎特别向新民网指出,除非“天涯大盗”上投放的广告经过南汽新雅途公司首肯,博客中不允许再投放其他汽车品牌或其他消费品牌的广告。
工商局:目前法律没有明确制约
陈琛在博客中私加广告的行为是否符合中国的法律规范?在新民网调查过程中,陈琛、南汽新雅途以及天涯三方均表示,对于个人博客投放广告,国内法 律法规存在一定的空白。事实是否真是如此?新民网致电上海工商管理局广告处咨询,工商局广告处向新民网表示,就理论上而言,广告的刊登属经营活动,广告刊 载方需具备经营许可证,不然就属于无证经营,可被取缔。另外还涉及到缴税等方面的问题。但如果博客托管商具备经营许可证,是否就意味着旗下的博客用户不必 再专门申请经营许可证,在这一点上法律责任的界定相当复杂。还没有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
IT业界:草根博客广告赢利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我酷网移动个人空间总编辑,前博客网执行总编李安科在了解此事以后说:“这哥们真有本事。”但他向新民网分析指出,厂商直接在个人博客投放广告 的作法不会成为今后博客赢利模式的主流。
李安科对新民网说:“厂商选择广告投放方式主要取决于自己的定位和目标人群。而个人博客的信誉有限,万一博客垮了,对厂商的打击是很大的。另外 这种赢利模式在法律法规以及媒体界定上还存在很多不确定性,今后的发展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但他表示,这样的博客广告模式因为其背后的联动效应会收到国内博客网站的欢迎。他指出鉴于国内“博客无老大”的现状,扩大市场占有率和影响力成 了各大博客网站最现实的目标,博客网站不会急于和私接广告的博客用户分成。
五季咨询公司创始人,前知名IT网上社区DONEWS总编洪波向新民网明确指出,这种对草根博客直接投放广告的模式不会成为未来博客赢利的方 向,“一般的博客的阅读人群是固定的,放一年广告给固定读者的影响力有限。另外,广告主的受众群也需要与博客的定位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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