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方法有多么不可靠!

作者:蜜桃君 分类: 哲学:点破不稽之论三言两语 发布于:2006-10-13 23:00

2006-10-12 星期四

一见钟情是感性,坐怀不乱是理性,举一反三是悟性,闻一知十是灵性,说干就干是乱性。


认识方法论归纳起来也不外乎四种:感性、类比、理性、悟性。我不说思考方式,是因为感性经常不用思考,例如直觉,来不及思考,就已经得出结论了。而且这种直接,在很多形势下也特别有用。我也不说“人的认识方法”,因为这里有的认识方法是动物也会的。

感性就是直接通过感官进行认识,是最基本的认识能力,即便智商极低的物种也是具备感性能力的。而且,感知也是其它认识能力产生的原因。例如,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感性使人和动物趋利避害,只看到立竿见影的好处,避免立竿见影的痛苦。人一般训练动物,主要就是利用动物的感性能力。当一个人说你很感性,通常不是什么好的意思,因为感性能力太强,必然说明理性和悟性受到排挤,表现能力较差。

超越感知,出现简单的推理就是类比,这也是人和动物都具备的。类比在中国古代很发达,像“举一反三”、“一以贯之”、“触类而长之”、“闻一知十”等等。《墨子》大取篇说:“夫辞以类行者也,立辞而不明于其类,则必困矣。”小取篇说:“以类取,以类与”,“比辞而俱行”。荀子总结了儒、道、名、墨,提出“推类度类”,已经更加完备。如《非相》:“欲观千岁,则数今日;欲知亿万,则审一二;……以近知远,以微知明”。如《大略》:“是非疑,则度之以远事,验之以近物,参之以平心”。如《儒效》:“以浅持博,以古持今,以一持万”,“卒然起一方,则举统类而应之”。

还有拿完全不同的事物进行类比,在佛老著作中非常普遍,老子的“治大国若烹小鲜”,禅宗六祖慧能的以身比菩提树等等。但这种类比是非常危险的,例如慧能以身比菩提的偈诗虽然传诵至今,但懂梵文的陈寅恪就指出菩提树为永久坚牢之宝树,决不能取以比譬变灭无常之肉身。

类比并不是理性。动物也会类比,而动物并没有理性。例如我养一只母鸡,过去每一天都是到它面前喂一把米,今天我又走到它面前,这只母鸡会用类比的方法认为,这次我到它跟前又是喂米的,结果我把它做成鸡汤了。所以,“欲观千岁,则数今日;欲知亿万,则审一二”这种方法是很不可靠的。

当然类比也有不同的层次,假如这只母鸡能够把其它鸡也纳入类比范围,以前的鸡都是养着养着就被做成鸡汤了,那么我还是赶紧逃跑吧!这样也是能够避免噩运的。

理性虽然比类比高级,但也不是绝对可靠的,这有两个原因:

一是因为理性认识还是以感性认识为基础。我们很熟悉这样一句话:实践是认识的来源。其实也就是感性是认识的来源,像老毛的名言:要知道梨子的滋味,咬一口就知道了。源自英国的谚语:The proof of the pudding is the eating. (要知道布丁的味道,吃了就知道。)休谟也说:We cannot form to ourselves a just idea of the taste of a pineapple, without having actually tasted it(如果没吃过菠萝,我们不会知道菠萝是什么滋味。)但感性有时会欺骗我们,例如看到海市蜃楼,或者在沙漠里看到前面有一个湖,这并不是精神分裂症患者那种完全用自己的意识创造出人物和经历,而是一种外在的自然现象,能够迷惑正常人的外在现象。

二是因为理性方法本身也不是绝对可靠。理性方法通常指归纳法和演绎法。

归纳法就是把许多个别结论总结为普遍结论。归纳法的不可靠很好理解,很知名的例子就是“所有的天鹅都是白色的”,这就是人们一直看到的天鹅都是白色的,所以归纳出来一个知识。后来在澳洲发现了黑色的天鹅,才知道这种归纳不一定对。

但是有一点值得注意,错误的东西也是有意义的。人们总结出来“所有的天鹅都是白色的”,这个知识虽然可能会错,但对人却有用,远远看到一只白色的鸟,可以立即判断那是一只天鹅。如果没有归纳法,每一只都要仔细认识辨别,就给人的认识增加不少难度!

演绎法是从普遍推出个别,属于脱离感性认识的纯粹理性,但照样会出错。这方面赫赫有名的例子就是古希腊智者普罗泰哥拉和他的学生打官司(在我的《西方哲学史》里也举过这个例子):

跟普罗泰哥拉学辩术的这个学生说,我现在没有钱,普罗泰哥拉说没关系啊,你学成之后再给我交来。那什么叫“学成”呢?这个是要确定标准的,否则你耍赖说 自己没学成,岂不是免费了?所以,他们就约定这个学生一毕业就去跟人打官司,如果打赢官司就说明他学成了,那就要付学费;如果打输了,说明没有学成,那就不用交了。

这个学生毕业之后,打赢了不少官司,所以普罗泰哥拉就找上门来要学费,这学生不肯交。普罗泰哥拉就说:“我现在要去告你,如果我打赢官司你就要付学费;即使我打输了,按照协议说明你学成了,你还是要付学费!所以,无论我是输是赢,你都要付学费。”这个学生却毫不示弱,说:“如果法官判我输,那么按照协议我是不需要付学费的,如果我赢,那按照法官的判决,我还是不要付的。所以,无论我是输是赢,都不需要付学费。”

中国古代邓析也遇到这样的演绎推理困境:

有人打捞到一个富人家的尸体,想敲一把竹杠,富人去找大律师邓析帮忙,邓析就对他说:放心,他不卖给你卖给谁呢!那个想敲竹杠的家伙见富人没有动静,有点着急了,也去问邓析,邓析就对他说:放心,他不找你买找谁买呢!(原文:郑之富人有溺者,人得其死,富人请赎之,其人求金甚多,以告邓析,邓析曰:“安之!人必莫之卖矣。”得死者患之,以告邓析,邓析又答之曰:“安之!此必无所更买矣。”)

悟性也是非理性方法,但却是类比之外最受中国人重视的一种。尤其是在文艺方面、学术方面,都经常强调悟性方法。例如曾几(茶山)谈到:

“学诗如参禅,慎勿参死句;纵横无不可,乃在欢喜处。又如学仙子,辛苦终不遇;忽然毛骨换,改用口诀故。居仁说活法,大意欲人悟,岂惟如是说,实亦造佳处;其圆如金弹,所向如脱兔。”

值得注意的是,讲悟性并不是强调“一蹴而就”,而是“博采而有所通,力索而有所入”。辛苦终不遇,这个“辛苦”就是积累的过程,然后“忽然毛骨换”,突然之间开悟。古人认为:学道学诗,非悟不进。我们经常说:“豁然开朗。”也是一种悟。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这个“有神”也是悟。

可是悟出来的东西往往没有办法证明,只可意会不可言传。所以,悟性无法授之与人,无法登堂入室进行推广。它只能作为一种个人体验,无法学习。而且一旦悟错了,怎么办呢?悟性因为有一种神秘感,是很难予以反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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